安徽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09-11-10 来源: 作者: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县城以上地区实现进点屠宰率100,乡镇进点屠宰率95以上。(二)组织建设目标:9月15日前,各市、县政府建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0月1日前,尚未制定《屠宰场(厂)设置规划》的地区要完成《规划》制定工作;10月31日前,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地区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三)监管责任目标:9月15日前,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建立生猪屠宰监管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并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并与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实现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四)企业责任目标:9月30日前,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监督本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进出台帐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二、工作职责(一)市、县人民政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