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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10 来源:  作者:

搞好农业功能区划,是新时期农业功能进一步拓展的需要,是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的切入点,是国家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基础和补充。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08]34号)要求,为全面优化我省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确定不同区域农业的主导功能和功能拓展方向,完善相关区域政策,我省近期将开展农业功能区划研究。请各州、市农业局按照《云南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一、组织辖区内各县(区)认真填报“云南省农业功能区划调查表”,由州、市农业局汇总成EXCELL表,于9月1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农科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农业工程咨询设计中心。联系人:袁 媛 吴文炜 传真:0987-5179161  E—mail:yn2233@163.com

二、认真做好农业功能区划专题调查中“农业景观、文化及其分布”的调查,并说明本州、市农业功能区划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调查报告于9月15日前与“调查表”一同上报。

三、请各地协助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农业功能区划的实地调查工作。

四、请各州、市农业局将农业功能区划工作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于8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计财处。

联系人:杨 明  赵岗
电话(传真):0871-54794030871-5749419
Email:nytyangming@163.com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云南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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