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ESPN、STAR Sports在2011年度内继续供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批准ESPN、STAR Sports在2011年度内继续供
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通知
10月21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关于批准ESPN、STAR Sports在2011年度内继续供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27号),批准ESPN、STAR Sports 2个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2011年度内继续供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其他所有事项按已有规定执行。
附件:经批准2011年度可供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名单(2011年10月21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