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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严禁“强拆强建”需要制度武器

时间:2011-03-07 来源:  作者:

  国务院10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显然,这场撤村圈地运动引起了国务院重视。如果没有国务院及时出手,这场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称之为“史无前例”的运动,很可能会滋生一批“三无农民”,即无工作、无社保、无土地。

  有专家指出,撤村圈地是一次对农民的利益掠夺,不无道理。因为无论是“以土地换保障”、“集中居住”、“村改社”,还是以其他名义“消灭农村”,都是在打土地的主意,让农民远离赖以生存的“根”。远离“根”后,农民未来生活是否有保障就成了一个未知数。

  引发撤村圈地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城镇化,一个是“增减挂钩”。城镇化与GDP、政绩挂钩,因而地方政府有了撤村圈地的动力,而国土部出台的“增减挂钩办法”则让地方政府有了制度依据。有了动力和依据支撑,这场撤村圈地运动必然轰轰烈烈。然而,这场运动很多时候是强制性的,是在逼农民上楼,而不是农民自愿上楼。

  农民不愿上楼的原因很简单,从短期看,上楼之后远离土地不便耕作,生产生活成本增加;从长期看,“被城镇化”之后生活缺乏有效保障。

  面对城市土地供需矛盾,有关方面要推行“增减挂钩办法”,前提是必须保障农民权益,然而现行制度对于农民的权利保障并不到位。面对强制上楼,不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缺乏有效保障,而且上楼农民几乎没有选择权。在权利缺乏保障和监管乏力的情况下,不妨对撤村圈地运动采取“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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