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维权网

您好 欢迎来到三农维权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贫困高中生纳入国家资助体系

时间:2011-01-17 来源:  作者:

财政部、教育部最近发布《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 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具体措施如下: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 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 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到3档。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此外,将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并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 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