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矿泉水多了新指标
自本月起,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标准除对饮用水的溴酸盐、氟等物质的含量进行限制外,还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注出水源地。目前,新国标矿泉水尚未在我市各大超市大量上架。
14日,记者走访市区一些超市看到,十余个品种的瓶装饮用水的包装与节前相比并没有什么变化,矿泉水生产日期大多集中在8、9月份。在一家超市内的饮用水货架上,大
部分瓶装饮用矿泉水都标注了水源地和生产地址,但并没有溴酸盐、氟等物质含量的标注。个别品牌的瓶装矿泉水标签上,虽然注明了水源地、生产地址及所含矿物质、PH值等,但也没有标注溴酸盐含量。对此,促
销人员解释,长假之后生产的货还没有到,预计再上新货的话就是执行新国标的货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很多市民表示,他们平时都经常饮用瓶装水,选购时,他们通常关心的是生产日期和产品的真伪,对新国标限制含量的溴酸盐、氟等物质的概念并不清楚。“
一般都是选择知名品牌的瓶装水,对于标签上所含矿物质的分析不大懂,只是知道补充这些元素对身体有益。”市民张女士说。
据了解,国内生产的饮用矿泉水,为了杀菌会普遍使用臭氧,这就带来了一种名叫溴酸盐的物质,而这种物质如果过多摄入人体,就有可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而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的
一个重要变化是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0.01mg/L,即每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消毒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
化后会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为此,将溴酸盐列为有可能致癌的物质。 本报记者 赖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