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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降低农民进城门槛 优秀农民工可申请落户

时间:2009-11-26 来源:  作者:
  正在加速推进城镇化的经济大省山东,日前正式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降低农民进城门槛,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有序转移,优秀农民工可以直接申请落户城镇。
  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在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基础上,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降低农民进城门槛,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有序转移。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购房落户政策。
  在吸引优秀农民工进城方面,意见明确规定,进城农民工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高级职称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进城农民工户口转到城镇后,3年至5年内在计划生育、宅基地等方面仍按农村户口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此外,山东省还将加快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征兵、退伍安置、优抚、计划生育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让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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