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通过《惠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8~2015)》
时间:2009-11-23 来源: 作者: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资讯: 2008年12月8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十届7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惠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8~2015)》(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坚持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发展并重的原则,符合惠州市海洋环境保护现状、特点和发展需要,满足新时期惠州海洋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对我市实现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海域环境不断改善、海洋资源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依法治海力度,加大环保投入,确保规划任务的顺利实施。《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近期规划为今年起至2010年,中期为2011年至2015年。至2010年,大亚湾区、惠阳区和惠东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率达95%,海洋环境功能区监控率达90%,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监控率达8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规模化禽畜养殖粪尿综合利用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