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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问题猪肉牟利 屠宰销售收购者均获刑

时间:2009-11-23 来源:  作者:

  明知死因不明,但为谋取利益竟然低价收购后屠宰、清洗再到销售,数百斤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问题猪肉就这样流入了市场。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生产、销售问题猪肉案件作出二审裁定,参与收购、屠宰、清洗和销售的五人分别犯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获刑。

  2008年2月始,郭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收购死因不明的猪,并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泰日社区光耀村130号处非法进行屠宰,倪某某明知郭某某屠宰的是死因不明的猪,仍帮助郭某某清洗猪肉。嗣后,由郭某某将上述部分猪肉低价销售给上海市黄浦区一销售肉类食品的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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