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号(批准53家兽药生产企业为兽药GMP企业,2005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594号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经现场检查及审核,现批准哈尔滨市宏达动物药品厂等53家兽药生产企业为兽药GMP企业(见附件),并核发《兽药GMP证书》。鉴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管理的特殊性,新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取得《兽药GMP证书》一年内,我部将对其实施飞行检查。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兽药GMP合格企业目录
企业名称
检查验收范围
证书编号
状态
有效期
哈尔滨市宏达动物药品厂
粉剂/散剂/预混剂
(2005)兽药GMP证字481号
改
扩
建
5年
哈尔滨信宇动物药品厂
小容量注射剂、
粉剂/散剂/预混剂
(2005)兽药GMP证字482号
改
扩
建
5年
哈尔滨兽研利思达生物制药厂
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粉剂/散剂/预混剂、固体消毒剂、液体消毒剂(非氯制剂)
(2005)兽药GMP证字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