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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号(批准53家兽药生产企业为兽药GMP企业,2005年12月31日)

时间:2009-11-11 来源: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594号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经现场检查及审核,现批准哈尔滨市宏达动物药品厂等53家兽药生产企业为兽药GMP企业(见附件),并核发《兽药GMP证书》。鉴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管理的特殊性,新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取得《兽药GMP证书》一年内,我部将对其实施飞行检查。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兽药GMP合格企业目录

企业名称

检查验收范围

证书编号

状态

有效期

哈尔滨市宏达动物药品厂

粉剂/散剂/预混剂

2005)兽药GMP证字481

5年

哈尔滨信宇动物药品厂

小容量注射剂、

粉剂/散剂/预混剂

2005)兽药GMP证字482

5年

哈尔滨兽研利思达生物制药厂

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粉剂/散剂/预混剂、固体消毒剂、液体消毒剂(非氯制剂)

2005)兽药GMP证字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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