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43号公告
时间:2009-11-11 来源: 作者:
根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等7个单位从事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见附件),有效期为3年。
附件: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200503)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200503)
许可证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