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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02号公告  

时间:2009-11-11 来源:  作者:

    根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北京奶牛中心等7个单位从事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见附件),有效期为3年。

  附件: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200501)。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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