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35号公告
根据《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匈牙利诗华-费拉西亚兽医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发布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品种见附件)。批准上海诺华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9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该产品的监督检验按我部已发布的同品种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执行(品种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鸡新城疫灭活疫苗(La Sota株)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2、犬瘟热、传染性肝炎、细小病毒病、副流感四联活疫苗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