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农机化、乡镇企业、饲料)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厅(局、委、办)、经贸委、外经贸厅、卫生厅、环保局、工商局、质技监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现将《关于建立农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