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时间:2009-11-11 来源: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察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