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畜牧、果业局(中心):
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是各级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8]14号)精神要求,为确保奥运会农产品供应数量充足、质量一流、品种丰富,保障奥运会期间农产品供应总量充足、结构平衡、质量安全、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组织生产,确保有效供应。
农产品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是办好奥运的重要保障。奥运期间将有27万奥运相关注册人员和700多万人次观众前往北京及其他赛区城市,保障农产品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各级农业部门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有关农产品流通政策,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大市场、大流通的作用,切实做好农产品有效供应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预警监测。监测主要农产品购销和价格变化情况,提早制定应对措施。二是积极组织生产。根据奥运期间农产品的客观需求,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及时安排生产,并加强科技指导和技术服务。三是要引导、支持农民经纪人扩大农产品收购运销,增加市场供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支持政策,保障运输畅通。四是奥运期间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坚持正常营业,维护交易秩序,提供有效的市场服务,增加市场供应,确保奥运期间优质安全农产品有效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二、狠抓农产品源头管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部门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的各项部署,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各项监管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全程监督、完善综合服务为重点,做到用药有指导,生产有记录,产地有检验,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质量监测。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的农产品市场监管制度。为此,各地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从流通环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好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以及进销台账记录,(包括质量证明、检疫证明、产地证明等)。特别要抓紧落实好我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晋农(市场)发[2008]28号精神。二是进一步加强入市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加大抽样检测频次和品种,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按照规定严厉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消费环节。三是强化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监管和服务,要强化市场管理人员和经销商等市场各类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有效运行。
四、扎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畜产品安全。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按照农业部免疫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集中监测和补免工作,对抗体水平低、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栏畜禽尽快开展补免和强化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人畜共患病菌毒重管理,落实各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动物疫情形势整体稳定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
为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西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的要求,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应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及时处置。对于不实报道,要积极回应,澄清事实,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情况沟通,保障信息畅通。
为顺利推进“助奥行动”,从2008年8月11日起建立周报和月报制度,即每周一报送上周工作情况,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9月25日前报送“助奥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内容包括各市围绕奥运期间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方面开展的重大活动、工作动态、采取措施、基本成效等,以便综合上报。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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