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42号) 时间:2009-11-10 来源: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42号《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2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2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3年1月22日公布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7号)同时废止。部长:王旭东二00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