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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推荐和申报2008年度总局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时间:2009-11-10 来源:  作者:

  7月9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推荐和申报2008年度总局科技创新奖的通知》,现将申报和推荐2008年度总局科技创新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和总局各直属单位。
  二、申报和推荐的办法和原则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8年度科技创新奖评奖细则》(附件1)开展本年度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奖励暂行办法、评奖细则及申报表格可从总局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chinasarft.gov.cn/
  三、奖励类别和推荐项目限额
  2008年度科技创新奖设七大类: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奖、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软科学奖、科普作品奖、标准奖、论文奖。今年继续设立推荐单位组织奖。
  各推荐单位对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奖、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软科学奖、标准奖每类可报送3个项目参加评奖;对科普作品奖(广播)和科普作品奖(影视)每类可各报3个项目参加评奖;对论文奖可各报2个项目参加评奖。
  四、各类奖项申报完成人的限额
  各类奖项申报完成人的限额为:一等奖12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6人;突出贡献奖15人。
  五、科普作品奖申报要求
  申报广播、电视和电影科普作品奖的项目,应是在2002年1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或影院放映的科普作品或出版发行的科普作品。
  六、论文奖申报要求
  申报的科技论文必须是2007年8月30日前在国内具有正式刊号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科技论文,并发表一年以上,论文字数不少于8千字。
  七、申报和推荐材料的填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用计算机填写和打印各类奖项的推荐书(见附件2、附件3),按评奖细则要求签字、盖章。
  各推荐单位应在推荐书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
  各申报和推荐单位应报送各类奖项的书面《推荐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科普作品光盘一式3盘,科技论文一式3篇。
  上述材料于2008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相关接收材料单位。
  八、各类奖项申报和推荐材料的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工程技术、软科学奖、标准奖、论文奖报送材料、《汇总表》及电子邮件地址:
  邮编:1000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条9号
  中国广播电视音像资料馆1001室
  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信息所侯玉娟杨玉泉收
  联系电话:010-86092040-82813801036765
  传真:010-86092040-820
  电子信箱:houyujuan@abp.gov.cn
  科普作品奖(影视)报送材料、《汇总表》及电子邮件:
  邮编:100035
  地址: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新街口北大街74号
  高晶晶鲍文燕潘佳蓓收
  联系电话:661859906613611513810224130
       6618154713901281285
       6613611513810123542
  传真:66185990(自动)
  邮箱:kjcxj_yingshi@126.com
  科普作品奖(广播)报送材料、《汇总表》及电子邮件:
  邮编:100866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总局科技委广播专业委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刘朝晖李敏收
  联系电话:010-8609084513911773361
       010-8609085713621223303
  传真:010-68045934或68045519
  电子信箱:zhliu@cnr.cn或lim@cnr.cn
  九、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
  盛志凡彭志敏010-86092769  010-86092138(传真)
  电子信箱:kjskjc@126.com


附件1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8年度科技创新奖评奖细则
附表2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推荐书》
附表3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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