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快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区农业产业发展的紧急通知
各县新农办、国土局,四个项目实施乡镇:
为切实抓好四个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推进项目区农业产业发展,将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快由协议投资向履约投资落实工作
今年,市委、市政府结合“大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率先在四个乡镇启动实施“万亩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这是我市农村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新农办、国土局和四个项目实施乡镇,要充分认识土地整理规模流转与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克服怠慢和观望情绪,要积极主动与签约协议企业加强联络和沟通,引导协议企业充分认识土地集中规模流转和农业产业综合开发的机遇,进一步明确项目区农业产业投资发展方向、投资规模、用地面积、投资内容和相关要求及条件,尽快将框架性协议内容细化,签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真实投资条款。加快投资项目“落地”工作。
各项目实施乡镇于9月1日前,将签定的正式投资合同书复印件分别报送市新农办和市国土局备案。市新农办和市国土局将签约投资合同进展情况作为考核县、乡镇工作任务和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作为支持投资企业的重要条件。
二、加快项目区农业产业规划编制工作
各县、项目区乡镇根据项目区土壤性质、水利条件、资源优势、地方农业适宜发展特色以及引进企业的发展性质,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区域布局,以规划为依据,分类招商,分片发展,推动乡镇农业产业的规模化经营。协议入驻企业要积极主动与项目实施乡镇加强联系,加快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衔接,遵循地理地貌条件和项目区客观实际,找准适合企业发展和项目区客观条件的最佳产业投资项目,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各项目区乡镇和规划编制部门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充分征求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农业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修改完善,提高规划编制的档次水平,打造特色产业和经济支柱,避免产业规划“一锅煮”和“大杂烩”。
三、进一步明确项目区土地整理的具体要求
各县新农办、国土局和项目区乡镇要根据土地整理的实施原则和政策要求,在不减小新增耕地率、不改变土地整理性质、不额外增加土地整理资金的“三不”原则前提下,加强与投资企业的沟通,进一步明确土地整理项目区内企业投资的地块位置、地块大小、沟渠道路布局和规格等相关设计方案。按照农业产业规划与土地整理规划调整对接会的要求,及时将有关设计要求交给规划设计单位,完善调整土地整理规划设计。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