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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年精品水果产业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09-11-10 来源:  作者:

威宁县农业局等项目实施单位:

你们报送的2008年精品水果产业化示范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年限

1年(2008年7月-2009年7月)

三、省级资金支持环节

精品水果示范基地建设:省级资金主要支持种苗、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及试验研究等,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四、示范基地相对集中连片,基本分布在公路沿线,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项目区无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是发展品种的适宜区,并能适应无公害果品生产要求。

五、项目区地方政府重视,有稳定的工作机构和人员从事本项工作,能保证以本项目为基础,探索项目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扩大规模和经营效果,逐步实行品牌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六、各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总负责。

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农户进行认种面积逐户登记、造册。

七、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批复内容,完善实施方案,按照“建设地点和内容不调整、资金来源和用途不改变”的基本要求,组织好项目实施。

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省厅批准同意。项目批复后三个月内未启动的,省厅将调整另作安排。

八、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

已实行会计核算中心的项目县,实施单位要建立辅助帐,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管理。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要求用原件分类保存,并做好项目实施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绩效考核及验收准备工作。

九、各市(州、地)农业局,为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直接监管部门,务必搞好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附件:威宁县农业局等15个精品水果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批复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威宁县农业局等15个精品水果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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