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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伏缺蔬菜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9-11-10 来源:  作者:
为了保障合肥市场伏缺期间(7月-9月中旬)叶类蔬菜的供应,我市将在近城区建立伏缺蔬菜生产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产地点和规模

本年度建设伏缺蔬菜生产基地种菜净面积300亩,其中:庐阳区三十岗乡柴冲村80亩、大杨乡十张村20亩;包河区大圩镇150亩、义城镇塘西村50亩。整个蔬菜伏缺期间供应市场叶类蔬菜60吨以上。

二、生产标准

1、生产要求。各基地应相对集中连片,品种以小白菜、苋菜、空心菜、木耳菜等叶类菜为主,7月至9月中旬期间保证栽培2-3茬。

2、质量标准。伏缺菜生产基地应符合无公害标准,执行栽培技术规程,建立田间档案,做好生产记录,严禁使用“三高”或“三致”农药,限用农药严格安全间隔期,市植保站定期、不定期对基地进行检测,农残检测合格率要达到98%以上。

三、奖补标准

生产基地使用遮阳网、防虫网、杀虫灯等设施,市财政按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对不符合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基地不予奖补。

四、奖补程序

生产基地所在的区农委、财政要制订伏缺菜生产基地实施方案,指导菜农进行标准化安全生产,保证基地生产亩数和产量。区农委、财政局对基地建设进行初验后申请市级验收。市农委、财政局抽调专人成立验收组,于7月中旬、8月中旬、9月中旬分三次按上述“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三次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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